变换灯光

按下面的步骤在灯光对象上使用变换:

移动:使用移动更改灯光的位置。您也可以使用它更改灯光目标的位置。

旋转:使用旋转更改灯光的方向。

注意您不能沿着目标灯光的局部 X 或 Y 轴旋转他。相反,使用“移动”可以移动灯光或其目标。如果灯光使用矩形光束或投影一个位图,则沿着局部 Z 轴旋转灯光非常有用。

旋转以球形分布的普通泛光灯或光度学灯对这些灯光在各个方向上均匀地投射灯光没有任何影响。但是,旋转泛光灯或具有投影的球形灯光会导致投影图像旋转。

缩放:缩放点、线或区域灯光时没有任何效果。将缩放与聚光灯和平行光一起使用可以更改光束的大小和衰减范围。缩放泛光灯只能更改衰减范围。缩放光度学灯光可以更改其衰减速率。

灯光视口是变换和更改聚光灯和平行光参数的另一简便方法。

提示当您调整灯光时,关闭“自适应降级”是非常有用的。如果启用了自适应降级且已进行明暗处理的视口开始以线框的方式进行显示,则您将看不到对灯光所作更改的效果。

放置灯光

使用放置高光定位灯光,以便在对象的指定点上创建反射高光。“放置高光”是“对齐”弹出按钮上其中一个按钮。使用“放置高光”移动或旋转选定灯光对象以在拾取的对象面上将其指向该对象。灯光与面保持初始距离。“高光放置”适用于任何类型的选定对象。您也可以对包含多个对象的选择集使用“放置高光”。所有对象会保持其与面之间的初始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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