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条目:主工具栏 (渲染设置)“渲染设置”对话框 “渲染元素”面板 “渲染元素”卷展栏 “添加”按钮 “渲染元素”对话框 将无光元素添加到元素列表(或高亮显示列表中现有的无光元素)。
命令条目:“渲染”菜单 “渲染设置”“渲染设置”对话框 “渲染元素”面板 “渲染元素”卷展栏 “添加”按钮 “渲染元素”对话框 将无光元素添加到元素列表(或高亮显示列表中现有的无光元素)。
“无光”渲染元素将显示选定对象、材质 ID 通道(效果 ID)或 G 缓冲区 ID 的无光罩。每个匹配的元素用罩上的白色像素表示。
有关无光行为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隐藏对象。
警告无光渲染元素不能用于应用 mental ray 材质的对象。
界面
效果 ID设置要包含在“无光”渲染元素中的材质 ID 通道。
- G 缓冲区 ID
设置要包含在“无光”渲染元素中的 G 缓冲区 ID。
- 包含
打开“排除/包含”对话框,可以在此选择场景中要排除/包含在“无光”罩中的对象。
当包含时,将使用白色像素渲染所有选定的对象。
当排除时,默认情况下,所有像素为白色。选定对象将渲染为黑色像素。
警告如果使用“排除”,请确保“效果 ID”和“G 缓冲区 ID”参数均处于禁用状态。当组合使用这些模式时,所产生的结果比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