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复制连接到场的对象或拥有一个场的对象。复制时,可以获取复制的对象和场。
复制场和对象
选择连接到场的对象或拥有场的对象。
选择“编辑 > 特殊复制”(Edit > Duplicate Special) > 显示“特殊复制选项”(Duplicate Special options)窗口。
在“特殊复制选项”(Duplicate Special Options)窗口中,启用“复制输入连接”(Duplicate Input Connections)。
单击“特殊复制”(Duplicate Special)。
此时将复制对象和场。场具有与原始场相同的属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