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条目: “创建”面板 (灯光)“光度学” 创建光度学灯光。“通用参数”卷展栏 选择“聚光灯”作为分布类型。“分布 (聚光灯)”卷展栏
命令条目:标准菜单:“创建”菜单 “灯光”“光度学灯光” 创建光度学灯光。“通用参数”卷展栏 选择“聚光灯”作为分布类型。“分布 (聚光灯)”卷展栏
命令条目:增强型菜单:“对象”菜单 “灯光” 选择光度学灯光 创建光度学灯光。“通用参数”卷展栏 选择“聚光灯”作为分布类型。“分布 (聚光灯)”卷展栏
当使用聚光灯分布创建或选择光度学灯光时,“修改”面板上将显示“分布(聚光灯)”卷展栏。这些参数控制聚光灯的聚光区/衰减区。
过程
要在视口中查看聚光灯圆锥体,请执行以下操作:
当选定该灯光时,该圆锥体始终可见。当未选定灯光时,该设置使圆锥体可见。
选择聚光灯。
在“分布(聚光灯)”卷展栏中,启用“当选择时圆椎体在视口中可见”。
选择另一个对象以取消选择该灯光。
显示灯光圆锥体的线框轮廓。光束角度区域的轮廓为浅蓝色,而区域角度区域的轮廓为深灰色。
显示在视口中的聚光灯圆锥体
要调整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使用聚光区/光束和衰减/区域微调器以增加或减小光束角度区域和区域角度区域的大小。对于聚光灯,这些角的单位均为度。
使用操纵器通过在视口中拖动调整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默认情况下,区域角度总比光束角度至少大两度或两个单位。该约束的大小为首选项,可以在“首选项”对话框的“渲染”面板中进行更改。衰减区值的范围为 0 到 10,000 个单位。
当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的值接近时,灯光将投射边缘清晰的光束。
要使用操纵器控制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聚光灯。
提示当选择多个聚光灯后,可以访问它的所有操纵器。
在主工具栏上,单击以启用 (选择并操纵)。
现在,当将鼠标移动到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的圆形上时,该圆将变为红色以显示您可以通过拖动来调整它。另外,工具提示显示聚光灯的名称、参数和其值。
通过拖动光束角度或区域角度圆圈调整值。
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彼此制约,其微调器控件也是如此。
该主题的结尾介绍聚光灯操纵器。
界面
当未选择时圆锥体在视口中可见
启用或禁用圆锥体的显示。
注意当选中一个灯光时,该圆锥体始终可见,因此当取消选择该灯光后清除该复选框才有明显效果。
调整灯光圆锥体的角度。光束值以度为单位进行测量。对于光度学灯光,光束角度为灯光强度减为全部强度的 50% 时的角度。默认值为 30.0。
调整灯光区域的角度。区域值以度为单位进行测量。
对于光度学灯光,区域角度是灯光强度降低到接近于零时的角度。默认值为 60.0。
注意光束角度与标准灯光的聚光角度相似,但所有聚光区的强度均为 100%。区域角度与标准灯光的衰减角度相似,但对于衰减角度,强度会减为零;由于光度学灯光使用的是较平滑的曲线,因此某些灯光可能投影在区域角度之外。
通过在视口中拖动操纵器可以操纵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如之前步骤以及下面的“聚光灯的操纵器”部分所示。
您还可以在灯光视口中调整光束和区域角度(从聚光灯角度观看场景)。
聚光区/光束
衰减区/区域
聚光灯的操纵器
当启用“选择并操纵”按钮时,操纵器可见并且可用。此按钮在默认的主工具栏上。在操纵器上移动鼠标时,操纵器会变为红色以表明拖动或单击它将产生相应效果。另外,出现工具提示显示对象的名称、参数和其值。
提示当选择多个聚光灯后,可以访问它的所有操纵器。
关于使用聚光灯操纵器的详细信息,请参见该主题的“步骤”部分。
光束操纵器:在视口中,拖动光束圆圈调整光束值。
区域操纵器:在视口中,拖动区域圆圈调整区域值。
光束角度和区域角度彼此约束,其微调器控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