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条目:标准菜单:“图形编辑器”菜单 “保存的轨迹视图” 从列表中选择已命名的“轨迹视图”。

命令条目:增强型菜单:“动画”菜单 “运动编辑器” 从列表中选择已命名的“轨迹视图”。

使用“保存的轨迹视图”功能可以调用通过命名保存的各种“轨迹视图”窗口。这些与保存的轨迹视图布局不同,后者可以通过右键单击工具栏并选择“加载布局”来调用。

“保存的轨迹视图”窗口与 MAX 场景文件一同保存。          

过程

要保存“轨迹视图”窗口,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在“摄影表”或“曲线编辑器”中,在“名称”工具栏字段中输入一个名称。请务必先键入名称,然后再按 Enter 键。                  

    提示如果看不到“名称”字段,则右键单击工具栏并选择“显示工具栏”,然后从列表中选择“名称:轨迹视图”。根据您的需要,该工具栏既可处于浮动状态,也可处于停靠状态。                      

  2. 关闭轨迹视图。

  3. 要调用保存的轨迹视图窗口,请从“图形编辑器”菜单中,选择“保存的轨迹视图”,然后选择需要的窗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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