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是关于使用灯光的一些常规提示:
照明场景的一种简单方法是使用命令添加默认灯光到场景将默认照明转化为灯光对象。
注意“添加默认灯光到场景”仅用于当使用“视口配置”对话框使场景使用两个默认灯光时。
使用“显示”面板中的选项启用和禁用灯光对象的显示。请参见以下“步骤”部分。
可以使用“对象属性”对话框的“常规”面板中的“可渲染”选项来更改场景中的灯光的可渲染性。
可以使用层管理器 更改场景中一组灯光的可渲染性。
注意为了通过层管理器启用/禁用灯光,必须在“对象属性”对话框的“常规”面板中将灯光的“渲染选项”设置为“按层”。
提示要将新的灯光自动设置为可渲染按层,请在“首选项”对话框的“常规”面板中启用“新灯光可渲染性为按层”。
可以使用放置高光按钮更改灯光的位置。请参见以下“步骤”部分。
要调整场景中的聚光灯,“灯光”视口是一种有用的方法。
过程
要创建灯光,请执行以下操作:
在“创建”面板上,单击 (灯光)。
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光度学”或“标准”。(“光度学”是默认设置。)
在“对象类型”卷展栏中,单击要创建的灯光类型。
单击视口可创建灯光。该步因灯光类型的不同稍有差异。例如,如果灯光具有一个目标,则拖动并单击可设置目标的位置。
灯光对象替换默认的照明。一旦您创建了一个灯光,那么默认的照明就会被禁用。如果删除场景中所有灯光,则恢复为默认照明。
设置创建参数。
与所有对象一样,灯光具有名称、颜色和“常规参数”卷展栏。
要创建阴影,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在“常规参数”卷展栏中,确保选中“阴影”组中的“启用”。调整在“阴影参数”卷展栏和其他(阴影贴图、高级光线跟踪、区域阴影或光线跟踪阴影)“阴影”卷展栏中的阴影参数。
右键单击灯光,然后从四元菜单的“工具 1”(左上方)区域中选择“投射阴影”。
启用“投射阴影”也将启用“常规参数”卷展栏的“阴影”组中的“启用”切换。
仅当在完全渲染中渲染、在视口中渲染或通过 ActiveShade 渲染时,阴影才可见。
提示要启用或禁用多个对象的阴影,则选择灯光,然后使用灯光列表。
可以设置一个对象使其不投射阴影或不接收阴影。默认情况下,对象投射阴影并接收阴影。请参见对象属性。
要控制灯光对象的显示,请执行以下操作:
在“显示”面板上的“按类别隐藏”卷展栏中,启用“灯光”。
场景中所有灯光对象消失,但灯光本身不更改。
不管是启用还是禁用灯光对象的显示,灯光对象都投影灯光。“最大化显示”命令受是否显示灯光图标的影响。显示灯光时,Zoom 最大化显示和所有视图最大化显示在缩放中包含灯光。
提示要控制灯光在场景中投影灯光,可以使用“启用”切换,或者切换灯光的“对象属性”对话框 上的其可渲染属性。
要更改灯光的参数,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灯光。
提示通过单击很难选择灯光。您可以使用键盘快捷键H按名称选择灯光。
打开 “修改”面板。
更改该灯光可用的“常规参数”卷展栏和其他卷展栏中的灯光参数。
要定位灯光以高亮显示面,请执行以下操作:
确保要渲染的视口处于活动状态,并且要高光显示的对象在该视口中可见。
“放置高光”的结果取决于视口中的可见对象。
选择灯光对象。
在主工具栏上,从“对齐”弹出按钮选择 (放置高光)。
也可以选择“工具”菜单 “放置高光”。
在对象上拖动以放置高光。
放置泛光灯、自由平行光或光度学自由灯光时,3ds Max 会显示鼠标指示面的面法线。
放置目标平行光或光度学目标灯光时,3ds Max 会显示灯光的目标和其椎体的底座。
当法线或目标显示指示要高光显示的面时,释放鼠标。
此时,灯光具有新的位置和方向。渲染这些视图时,您可以在显示所选面的着色视口中看到高光照明。
“放置高光”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选定对象。也可以对多个对象的一组选择使用“放置高光”。所有对象会保持其与面之间的初始距离。
注意对于材质,高光渲染取决于材质的高光反射属性以及所使用的渲染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