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复合对象分解为其部件对象,而且生成的对象具有指定的特性。

报告总共选择了多少对象,在这些对象中有多少对象不能被分解。

将显示以下提示:

单独分解

对选定对象逐个进行修改。将为每个对象显示以下提示。

全部

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的颜色、线型、线宽和图层。将显示与颜色、线型、线宽和图层选项相关联的提示。

颜色

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的颜色。

  • 输入 bylayer 继承分解对象所在的图层的颜色。

  • 输入 byblock 继承分解对象的颜色。

  • 输入 t 将真彩色应用到选定的对象。

  • 输入 co 将加载的配色系统中的颜色应用到选定的对象。

图层

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所在的图层。默认选项是继承当前图层而不是分解对象所在的图层。

线型

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的线型。

    输入 bylayer 继承分解对象所在的图层的线型。

    输入 byblock 继承分解对象的线型。

线宽

设置分解部件对象后部件对象的线宽。

从父块继承

如果部件对象的颜色、线型和线宽为“BYBLOCK”并且对象是在图层 0 上绘制的,则将部件对象的颜色、线型、线宽和图层设定为分解对象的对应项。

分解

将一个合成对象分解为单个的部件对象,这与 EXPLODE 命令的功能完全一样。

全局

将修改应用到所有选定的对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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