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大或缩小选定文字对象而不更改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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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显示以下提示:
- 选择对象
- 指定要缩放的文字。
- 用于缩放的基点选项
- 指定一个位置作为调整大小或缩放的基点。为操作指定基点并不会改变相对于文字的插入点。
基点是相对于用作调整大小或缩放操作固定点的文字对象的位置,该操作分别应用于每个选定的文字对象。
TEXT 命令介绍了以下基点选项。除了“对齐”、“调整”和“左”文字选项与左下 (BL) 多行文字附着点等效外,单行文字的基点选项与多行文字的基点选项相似。现有
左
中心
中间
右
左上
中上
右上
左中
MC
右中
左下
中下
右下
- 新模型高度
- 指定文字高度。 注: 可以仅指定非注释性对象的模型高度。
- 图纸高度
- 根据注释性特性缩放文字高度。 注: 可以仅指定注释性对象的图纸高度。
- 匹配对象
- 缩放最初选定的文字对象以与选定文字对象的大小匹配。 注: 此选项仅影响同类对象(注释性对象或非注释性对象)。
- 比例因子
- 按参照长度和指定的新长度缩放所选文字对象。
参照。相对参照长度和新长度来缩放选定的文字对象。
选定文字将按新长度和参照长度中输入的值进行缩放。如果新长度小于参照长度,选定的文字对象将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