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大或缩小选定文字对象而不更改其位置。

查找

将显示以下提示:

选择对象
指定要缩放的文字。
用于缩放的基点选项
指定一个位置作为调整大小或缩放的基点。为操作指定基点并不会改变相对于文字的插入点。

基点是相对于用作调整大小或缩放操作固定点的文字对象的位置,该操作分别应用于每个选定的文字对象。

TEXT 命令介绍了以下基点选项。除了“对齐”、“调整”和“左”文字选项与左下 (BL) 多行文字附着点等效外,单行文字的基点选项与多行文字的基点选项相似。
  • 现有

  • 中心

  • 中间

  • 左上

  • 中上

  • 右上

  • 左中

  • MC

  • 右中

  • 左下

  • 中下

  • 右下

新模型高度
指定文字高度。
注: 可以仅指定非注释性对象的模型高度。
图纸高度
根据注释性特性缩放文字高度。
注:  可以仅指定注释性对象的图纸高度。
匹配对象
缩放最初选定的文字对象以与选定文字对象的大小匹配。
注:  此选项仅影响同类对象(注释性对象或非注释性对象)。
比例因子
按参照长度和指定的新长度缩放所选文字对象。
  • 参照。相对参照长度和新长度来缩放选定的文字对象。

    选定文字将按新长度和参照长度中输入的值进行缩放。如果新长度小于参照长度,选定的文字对象将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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