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条目:标准菜单:选择要集合的对象。“组”菜单 “集合”“集合”
命令条目:增强型菜单:选择要进行集合的对象。“编辑”菜单 “组”“成组”
“集合”命令将对象选择集、集合和/或组合并至单个集合,并将光源辅助对象添加为头对象。
集合对象后,可以将其视为场景中的单个对象。可以单击组中任一对象来选择整个集合。可将集合作为单个对象进行变换,也可如同对待单个对象那样为其应用修改器。
集合可以包含其他集合和/或组,包含的层次不限。
集合名称与对象名称相似,只是集合名称由集合携带。在与选择浮动框中的列表相似的列表中,集合名称显示在方括号内,例如:[Assembly01]。在场景资源管理器 和相关对话框中,方括号包围集合对象图标。
对于集合中的每个成员,如果为其父级指定了可见性控制器,则该集合成员将继承其父集的可见性,但前提是其“对象属性”“渲染控制”组 “继承可见性”复选框已启用,或者其“渲染控制”设置为“按层”,并且其层的“继承可见性”已启用。
在“灯光包含/排除”对话框中,将集合视为整体对象,因此可通过选择列表中的集合来排除(或包含)集合中的所有对象。如果某集合嵌套在另一集合中,则列表中仅“外部”集合可用。要仅排除集合中的特定对象,请在“排除/包含”对话框显示前打开该集合。
过程
要定义集合,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两个或多个对象。
选择“组”菜单 “集合”“集合”。
“创建集合”对话框出现。要求您为集合和辅助对象指定一个名称。默认头对象类型为光源。
输入集合名称,然后从列表中选择光源,再单击“确定”。
选定对象将进行集合。集合头对象的位置和方向按如下方式确定:
如果有多个集合头第一级子对象(例如,集合的是若干个非层次对象),则此头对象会与集合边界框底面中心对齐。
如果只有一个集合头第一级子对象,则此集合头轴点与该对象轴点对齐。例如,如果集合的是单个层次,则该层次中最顶部的对象将成为此集合头的一个第一级子对象。
要定义嵌套集合,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两个或多个集合,或选择集合与对象的任意组合。
选择“组”菜单 “集合”“集合”。
“创建集合”对话框出现。要求为集合和头对象指定一个名称。
输入新集合对象的名称,然后单击“确定”。
要将头对象连线至灯光源,请执行以下操作:
创建用于建造照明设备模型的灯光层次和几何对象。设置所有必要的 IK 链,以及使该模型在与用户交互时能正常工作的其他约束(方向、位置和目标等)。
重要信息对于要通过头对象控制的任何光度学灯光,请确保启用“强度/颜色/分布”卷展栏上的“倍增”复选框。
选择设备中的所有对象,并将其定义为集合。
选定此集合时,光源参数“调光器”和“过滤颜色”会显示在“修改”面板中。
从“动画”菜单中选择“连线参数”“参数连线”对话框。
显示“参数关联”对话框。
在对话框一侧,找到该集合,并展开标题为“对象(光源辅助对象)”的分支。单击“衰减”项,将其高亮显示。
在另一侧,找到该集合,展开其层次分支(单击方框中的“+”号)。找到并展开灯光源的分支,然后展开其“对象”分支。单击“倍增”项,将其高亮显示。
在两个层次列表之间,单击从选定“衰减”项指向选定“倍增”项的“控制方向”箭头按钮。
如果关联的是光度学灯光,请跳过此步骤。如果关联的是标准灯光,或其默认“倍增”设置为 1.0 的任一灯光,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定“倍增”项下的表达式框包含“衰减”一词。对其进行编辑以读取“衰减/100”。这会使衰减值除以 100,从而使“衰减”与“倍增”设置之间的比值为 1:1。
单击“连接”按钮。
此时,如果更改光源的“调光器”设置,灯光源强度也会更改。
如果愿意,可以使用相同的方法将光源关联至照明设备中的任一附加灯光源。
也可以使用该方法将光源的“过滤颜色”参数关联至任一灯光源的颜色设置。
界面
名称
指定新集合的名称。默认的名称为“Assembly”,后跟以 01 开始的两位数字,每增加一个新集合,该数字会增加 1。
用于为用作集合引导物对象的对象选择类型。
选择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