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现有对象的特性。

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对象

如果在同一个选择集中选择了直线和其他可变对象,根据对象选择顺序的不同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使用 CHANGE 最简单的办法是在选择集内只选择直线或只选择除直线以外的对象。

除了线宽为零的直线外,所选对象必须与当前用户坐标系 (UCS) 平行。

更改点或值

修改选定的对象。结果取决于选定对象的类型。

直线

除非“正交”模式打开,否则将距离更改点最近的选定直线的端点移动到新点。如果打开“正交”模式,将修改选定的直线以使它们平行于 XY 轴,而不是将它们的端点移动到指定的坐标。

修改圆半径。如果选择多个圆,将依次为下一个圆重复显示提示。

文字

更改文字位置和其他特性。

指定新的文字插入点

重新定位文字。

属性定义

修改不属于块的属性的文字和文字特性。

修改块的位置或旋转。

指定新的位置将重新定位块。如果按 Enter 键,块将保留在原位置。

特性

修改现有对象的特性。

注:

“打印样式”选项仅在使用命名打印样式时才显示。

可一次更改几个特性。每完成一次修改后,“输入要更改的特性”提示会重新显示。

颜色

更改选定对象的颜色。

例如,要将颜色更改为绿色,请输入 green3。如果输入 bylayer,对象将假定使用它所在的图层上的颜色。如果输入 byblock,则对象继承它所在块的颜色。

  • 真彩色。指定用于选定对象的真彩色。整数值范围在 0 到 255 之间(以逗号分隔)。
  • 配色系统。从加载的配色系统中指定用于选定对象的颜色。
标高

修改二维对象的 Z 向标高。

只有当对象的所有点都具有相同 Z 值时才可更改其标高。

图层

修改选定对象的图层。

线型

修改选定对象的线型。

如果尚未加载新线型,则程序将尝试从标准线型库文件(对于 AutoCAD,为 acad.lin)或(对于 AutoCAD LT,为 acadlt.lin)中加载该线型。如果此操作失败,则使用 LINETYPE 加载线型。

线型比例

修改选定对象的线型比例因子。

线宽

修改选定对象的线宽。线宽值是预定义的值。如果输入的不是预定义的值,则最接近的预定义线宽被指定给选定对象。

厚度

修改二维对象的 Z 向厚度。

对三维多段线、标注或布局视口对象来说,修改其厚度无效。

透明度

更改选定对象的透明度级别。

将透明度设定为 ByLayer 或 ByBlock,或输入 0 到 90 之间的值。

材质

如果附着材质,将会更改选定对象的材质。

注释性

修改选定对象的注释性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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