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隐藏灯光源并不会改变其效果,它仍对场景进行照明。
原始场景
隐藏了床的场景
隐藏对象与冻结对象相似。隐藏时,链接对象、实例对象和参考对象会如同其取消隐藏时一样表现。隐藏的灯光和摄影机以及所有相关联视口如正常状态一般继续工作。
详细信息请参见“隐藏”卷展栏。
隐藏对象
隐藏对象与冻结对象相似。请参见冻结和解冻对象。可以隐藏一个或多个选定对象。也可以隐藏所有未选定的对象。
另一个选项是按类别隐藏对象。请参见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取消隐藏对象
可以使用以下任一方法取消隐藏对象:
使用“全部取消隐藏”同时取消隐藏所有对象。
使用“全部打开”同时显示所有对象。
使用“按名称取消隐藏”有选择地取消隐藏对象。单击“按名称取消隐藏”时,会显示与隐藏时相同的对话框,此时称为“取消隐藏对象”。
当场景中没有隐藏对象时,“取消隐藏”按钮不可用。
先按选择隐藏、后按类别隐藏的对象将不会重新出现。虽然以选择级别取消隐藏了这些对象,但它们仍以类别级别隐藏。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重要信息不能取消隐藏位于隐藏层上的对象。如果试图取消隐藏位于隐藏层上的对象(使用“全部取消隐藏”或“按名称取消隐藏”),会提示(默认情况下)要取消隐藏的对象层。
过程
要访问“隐藏”选项,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打开场景资源管理器,然后使用“隐藏”列中的复选框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打开层管理器。
在“层管理器”中,可以轻松地隐藏对象组或层。
打开“显示”面板。如有必要,单击“隐藏”展开卷展栏。
选择“工具”菜单 “显示浮动框”(增强菜单:“编辑”菜单 “对象属性”“管理对象显示”)。此无模式对话框具有与“隐藏”卷展栏相同的选项。它还包括“冻结”选项。
通过右键单击(四元)菜单或“编辑”菜单访问“对象属性”对话框。启用“隐藏”、“冻结”或二者。如果该按钮由于“按层”已启用而不可用,可单击“按层”将其更改为“按对象”。
右键单击活动视口,然后从四元菜单 “显示”区域选择“隐藏”或“取消隐藏”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