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条目:“显示”面板 “隐藏”卷展栏
“隐藏”卷展栏提供了通过选择单独对象来将其隐藏和取消隐藏的控件,而无须考虑其类别。
您还可以使用显示浮动框和视口快捷四元菜单的“显示”区域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界面
隐藏选定对象
隐藏选定的对象。
隐藏除选定对象外的其他所有可见对象。使用此方法可以隐藏除正在处理的对象以外的其他所有对象。这不会影响按类别隐藏的对象。
显示一个对话框,使用这个对话框可以隐藏从列表中选择的对象。请参见从场景选择,该对话框描述了几乎相同的控件。
隐藏在视口中单击的所有对象。如果按住 Ctrl 键的同时选择某对象,则将隐藏该对象和其他所有子对象。要退出“按点击隐藏”模式,请使用鼠标右键单击,按 Esc 键,或选择不同功能。如果隐藏场景中的所有对象,则此模式将自动禁用。
将所有隐藏的对象取消隐藏。仅在指定隐藏一个或多个对象时,此取消隐藏按钮才可用。此方法不会取消隐藏按类别隐藏的对象。
注意如果在带有隐藏层的场景中单击“全部取消隐藏”,那么将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提示您取消隐藏所有层。不能取消隐藏隐藏层上的对象。
显示一个对话框,使用这个对话框取消隐藏从列表中选择的对象。请参见从场景选择,该对话框描述了几乎相同的控件。
注意如果在隐藏层上选择对象,那么将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提示您取消隐藏此对象所在的层。不能取消隐藏隐藏层上的对象。
隐藏任一冻结对象。将其禁用以显示隐藏的冻结对象。
隐藏未选定对象
按名称隐藏
按点击隐藏
全部取消隐藏
按名称取消隐藏
隐藏冻结对象